笛卡尔在德国见到异象后的9年间“除了在世界游荡……什么也没做”。在此期间,他主要是在法国之外游历,接触异国风情和信仰或许可以帮助他远离年轻时沾染的偏见和谬误,他也可积累经验,成熟自己的心智,为“最重要的任务”-发现哲学的可靠原则-做必要的准备。

笛卡尔(1596-1650)在年轻时(1619-1628)游历各个国家,参加各种当时的“学术会议”,结交了一大批最前沿的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他自己并不发表太多观点,起码不会花时间系统性的整理自己的观点,更不会写论文、写书。而是致力于尽可能多了解一些他人的观点(用现在的方式来折算来说,他在23-32岁间一直在参加会议,认识朋友,自我修正,但一篇论文都没发过,一本书都没写过)。

他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拆除旧有的观念,同时在旅行中积极地参与生活。用他的话说,他采用的手段是摒弃自己学过的东西中任何有疑问的任何内容。同时,他也继续信奉天主教的教义,他把宗教比作拆毁和重建房屋过程中的临时住所。(ps:根据现代的科学理论,这个不断拆毁和重建房屋的过程或许一直存在,那反而这个临时住所才是永久的家了)

1629年,他开始写一部巨著,希望勾勒出一种能解释所以自然现象的统一学说。第一部分名为《世界、论光》,第二部分名为《论人》。1633年当书终于准备印付时,笛卡尔却听到伽利略因为宣扬地动说而被宗教裁判所判刑的消息。《世界》中包括日心说的内容,因此笛卡尔在1634年放弃出版了。(直到1664年,笛卡尔死后14年《世界》才出版)

在《世界》中,笛卡尔认为上帝创造了某种无以名状的物质,填满了空间的每个角落,物质占满了所有的空间,它的各个部分都处于持续的运动中,物质会以圆形的轨迹运动,就像鱼在水中游动时,鱼鳍划动会排开周围部分的水,而不是整个池子里的水,排开的水又会把鱼不断腾出的空间填满。物质的行为必须遵守的三条法则:1.除非与另一部分相撞,每一部分物质将保持其最初的形状、大小以及运动或静止的状态。2.任一部分物质通过碰撞所获得的动能与碰撞的另一方所失去的动能相等。3.任何运动物体都倾向于保持直线运动,尽管他们实际上做的是圆周或曲线运动。牛顿的《原理》是1687年出版的,看来牛顿是看的笛卡尔的《世界》写的三定律,包括把笛卡尔对于宗教的思考也接受了。